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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有偿资金管理初探
 时间:2008-04-08 10:38:47  浏览量:0 

    随着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目标,我国已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农业产业化经营无可厚非的成为了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载体。目前,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一律实行有偿扶持为主方式,现就如何规避财政有偿资金投资风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谈谈个人认识。
    1、严格项目审核程序。
    受农业产业特性影响,涉农企业入门标准不高,农业行业种植、养殖和加工项目具有一定的高风险性。从企业固定资产构成情况看,种植、养殖项目单位使用的土地基本属于集体或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只有经营权。种、养产品受自然界因素影响较大,企业负债多以流动负债为主。以某一水产品养殖项目为例,企业实际资产负债率为55.8%,而可研报告中的资产负债率为22%。企业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100%,在企业负债中一年之内需要偿还的短期借款占企业流动负债的72.9%,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企业经营活力不足,资金投放风险较大。因此在项目立项前,应严格确立项目评审标准,建立项目综合评价体系,如企业偿债能力分析、项目的风险分析、项目市场营销情况、项目可持续发展态势和实力,并实地了解项目企业真实经营状况,从而有效降低企业偿债风险系数。 
    2、突出资源条件择优立项。
    为避免龙头项目超前,基地原材料供应不足,供需失衡制约企业发展,因此评审筛选项目时,尽可能按照市场需求,参照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突出资源优势,围绕当地特色产业,合理确立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如针对本地区林业资源丰富的特点,应着重发展种植和畜牧养殖业;针对城市近郊交通便利、具有资源和技术优势特点,应重点发展农产品深加工项目,确保财政有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3、强化责任意识。
    一是强化专家评审责任意识。在申报项目前,召开专家会议对项目可研报告的客观性、科学性进行审核评定,发表署名意见。二是强化工作责任意识。开发部门要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真实有效数据和情况,参考申报单位以前的信用记录,不能完全依靠社会中介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三是在综合评价申报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基础上,建立可研保证金制度。对未达到可研报告预期经济效益、无社会效益、生态负效益或选项失败,应追查原因、明确责任、必要时经济制裁。确保项目立得准、有成效。
    4、建立可靠的偿还机制。
    一是实行有偿资金投放有效担保制,采取资金担保或抵押担保方式放款。在贷款手续上实行抵押制,由借款人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资产证明,由资产担保人签押手续,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公证书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还款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方可办理借贷手续。针对企业有效资产不足,可以采取公教人员资金担保方式、个人存款在银行扣押方式抵押借款。在实际工作中,有的资金管理部门,用企业退耕还林承包合同书及《林权证》原件经公证部门公证后做抵押,一旦企业不能如期偿还资金,财政局可以通过企业享受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偿还企业到期的有偿资金。二是建立政府间借、还款制度,由项目所属区、县政府签字、盖章承诺负责有偿资金到期收缴。如果项目单位无力偿还债务,政府负责处置抵押资产变现还款;仍然不能偿还,先行以本区、县财力资金垫付偿还;若未履行上述责任和义务,同意从本区、县财力资金中扣缴。
    5、加强对项目跟踪监管力度。
    大部分产业化经营项目的企业法人没有跳出传统管理模式,家族制经营、企业决策不透明,现金交易量大,支出无原始凭证,缺乏真实有效基础数据等,为了确保财政有偿资金安全增效,应实行项目负责人跟踪制度,及时了解项目进展状态,企业一旦遭遇风险,保证财政有偿资金安全收回。

 

农业综合开发办 马中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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