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省财政厅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6月3日,全市财政系统反腐倡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我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市局党组全体成员,副巡视员,局内各处(室)、单位正副处长(主任/经理),各区、县(市)、开发区财政局局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共17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鄂露葵同志、监察室主任冯振军同志应邀到会,鄂厅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苏曼华同志做了题为《切实加大反腐倡廉政建设力度,努力打造清正廉洁的财政干部队伍》的工作报告。报告从五个方面全面回顾总结了近年来我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加大《实施纲要》落实力度,财政系统惩防体系初步形成。三是认真做好案件查处和信访举报工作,党纪政纪得到进一步维护。四是认真履行源头治理牵头部门职责,切实推进财政改革管理。五是狠抓政风行风建设,系统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同时,报告指出了全市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 对2008年工作,报告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一是健全机制,强化落实,进一步推进财政部门惩防体系建设。二是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突出抓好源头治理各项工作。三是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全面加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四是忠诚履职,强化自身,加强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同志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他深刻分析了全市财政系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指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根本要求,是应对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的重要保证,是当前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优化服务,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的关键环节。要求全市财政系统各单位要抓住重点环节,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反腐倡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陈勇局长在讲话中强调,一是狠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纪律。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监督,陈勇局长代表局党组郑重承诺,要严格遵守市委提出的“八项要求”,率先垂范,严格自律。二是全面加强预算管理,确保财政收支运行平稳。要抓紧落实各项收支任务,进一步严格控制行政经费开支,强化资产管理,认真落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严肃津补贴纪律,突出强化财政管理和重点资金领域监管。三是切实深化改革,实现源头治理。要加快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土地收支、非税收入、政府采购等各项财政管理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四是强化整改落实,健全监督反馈机制。要进一步坚持审计监督制度,尤其要突出抓好审计结果的反馈应用,抓好整改落实,绝不能反复出现同样的问题。五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要在全系统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四制”要求,下大力气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协调性。同时,要进一步研究服务细节,处理好管理与效率的关系。哪个部门、哪个环节、哪个人出了问题,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六是进一步推进“421工程”和阳光财政建设,不断夯实管理基础。要结合实际,加快健全财政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建立科学、动态、全面的财政管理系统。要进一步推进阳光财政建设,不断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决策、监督制约和绩效考评等制度。七是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干部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要端正服务态度,倡导积极主动、求真务实、敬业竞上的工作作风,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鼓励和引导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努力钻研业务。八是全力做好非常时期的财政保障工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不能在任何环节出现闪失。要分轻重缓急,合理摆布资金,避免形成社会矛盾和热点。 省财政厅纪检组长鄂露葵同志在讲话中对全市财政系统反腐倡廉政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指出党的十七大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从全省财政系统反腐倡廉的形势分析看,今后反腐倡廉的任务还十分繁重,必须抓紧抓好。二是突出工作重点。要狠抓机制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六个机制,即责任机制、教育机制、制度约束机制、监督制约机制、惩治机制和预警机制。要对现有的制度进行一次梳理,及时更新和完善;对没有建立制度的要尽快制定。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全市财政系统惩防体系工作规划。三是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四是抓好政风行风建设,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要根据财政工作特点,制定和完善职业道德规范、行为准则、文明服务标准,使全体工作人员有所遵循有所规范。要经常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使大家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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