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沈阳市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和平区财政局紧紧围绕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财务通则、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培训重点内容,精心设计培训课件及教材,科学安排分类培训(企业班、行政事业班),积极聘请省内知名专家授课,努力为学员营造温馨、和谐的培训环境,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从2008年6月24日第一期培训班开班起,已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培训学员千余人,通过培训,对提高我区财会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强化税收法律意识,提升全区财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水平,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沈阳市和平区财政局会计科
200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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