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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重新上网打印准考证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沈阳考区)
时间:2008-08-04 14:31:58 浏览量:0 

各位考生: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调整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事宜的通知》(会考【200837号)的规定,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967日举行。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96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97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注意事项:

1、      所有考生必须重新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0885日—30日期间登陆沈阳市财政局网站(www.sysczj.gov.cn)或辽宁会计网进行准考证打印。为保证打印效果,打印时必须使用A4打印纸,同时建议考生选择彩色打印机。

2、      对因考试时间冲突或怀孕原因而不能参加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请在830日前将身份证、2007年度考试成绩通知单、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2008年度同期其他考试准考证(或医院诊断证明和婴儿出生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准备好到沈阳考办办理缓考手续。

                   沈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办公室

                                2008年8月5

    沈阳市财政局主办 沈阳市财政信息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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