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开发区财政局: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总预算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库[2008]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辽宁省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总预算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OO八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