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开发区财政局:
现将辽宁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彩票公益金纳入预算管理后有关缴库事宜的通知》(辽财库[2008]5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从2008年起,发行销售彩票筹集的彩票公益金纳入预算管理,以前年度彩票公益金结余核实后,从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转入国库。
二、彩票发行费的管理方式不变,仍实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
附件:《转发财政部关于彩票公益金纳入预算管理后有关缴库事宜的通知》(辽财库[2008]56号)
二OO八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