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ysczj.gov.cn
转发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所转发的关于发布2007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时间:2008-08-08 15:16:36  浏览量:0 

各区、县(市)、开发区财政局、物价局,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07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辽财非[2008]2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辽财非[2008]259号]

    沈阳市财政局主办 沈阳市财政信息中心承办
北京创信达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一经街78号 邮政编码:110014
    
辽ICP备07700750号 | 联系我们